第A06版: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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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 星期

辉县市交警大队“四强一重”巩固“百日安全行动”成果

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本报讯为扎实推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辉县市交警大队自开展“百日安全行动”以来,广大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辉县市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明显下降。

为了守住“百日安全行动”所取得的成果,辉县市交警大队要求辖区各中队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以“四强一重”为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再次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高潮,以严管高压势头,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稳定。

加强研判,提高执法针对性。大队要求各中队执法民警深刻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重要性,总结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的先进经验,树立交通事故可以预防的理念,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研判事故规律入手,通过细化各项工作的落实,达到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要求民警在路面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到执法与教育相结合,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在接受处罚时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规范行车行为,消除违法现象,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强教育,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抓好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阳光冬季、携手平安”“拒绝超速,平安归来”等预防事故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运用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资料、事故展板、电视播放安全提醒警示语字幕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广大群众增强出行平安就是幸福的观念,自觉遵守交规,避免事故的发生。民警主动深入到客运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安全教育讲座、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读本、播放安全教育片等方式,狠抓客运车主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管理,向驾驶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教育,重点宣传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的危害和后果,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车,安全行车。

强源头,杜绝交通事故隐患。积极联合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深入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客运企业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职责,严把客运车辆的出入关,全面做好客车安全的检验工作;督促客运企业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切实做好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检验合格报班制度,保证客车发班前例检工作的质量,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杜绝车辆安全隐患;要求客运企业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格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客运交通安全“一队一站,一队一线、一车一警、一车一簿”四个一工作制度,强化对参加客运驾驶人的跟踪教育,对每一辆参加营运的客运车辆要认真仔细地进行技术状况检查,严格落实车辆例检制度,杜绝不合格车辆出站,从源头堵塞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漏洞,对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客运。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要全开启GPS监控系统,严格监控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情况,确保公司营运客车异地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强管控,严防死守防事故。要求各中队加强路面巡逻,通过设卡点查纠,从严查处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超速行驶、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非客运车违法载客、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摩托车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遮挡号牌、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始终保持严管态势,坚持严管严治的长效机制,严防死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重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精心组织有关民警深入到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责任检查督促,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对排查出来的车辆安全隐患,责令车辆所属部门进行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出站,不上路行驶;同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到辖区危险路段,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事故危险路段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全面排查,将排查出来的道路隐患登记造册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的成果。

(师晓菲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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