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6日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从3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部分费用。
新华社发曹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