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生态城项目建设工作安排,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须在规定限期内及时迁移。
一、迁坟范围:新飞大道北延、牧野大道北延、创业路范围内牧野镇辖区段。二、迁移地点:各墓主自行选址迁移,新迁移墓址要符合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城总体规划,不影响后期建设,不重复搬迁。
三、迁移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3月22日止。请上述规划征地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尽快到当地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联系人:各涉及村“两委”负责人。
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城规划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北环路以北牧野镇辖区所有区域),严禁私扎新坟。
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城项目建设指挥部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