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新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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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6日 星期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群众观念悄然改变


本报讯(记者宗斌)“早就知道不让放炮的规定了,小区里天天有人宣传。我觉得不放炮也怪好,安全、环保,还省钱。”辉县市华艺郡府小区的石万林提起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表示“举双手同意”。该小区居民说:“环保是民生大事,顺应时代的发展,大家都表示理解和支持。”

当日,记者跟随市环保督查组在辉县市督查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整体情况时看到,辉县市区的共城大道、文昌大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到处可见有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条幅。在百泉镇人流密集的街道上,禁燃禁放宣传车不间断进行巡逻宣传,大屏幕不时变换的相关内容,在时刻提醒当地群众不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期间,我们医院没有接收一起因为放炮引起的外伤事故。”辉县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郭丽贞介绍。未实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每年春节由于放鞭炮造成人员手、眼及面部受伤的情况较多,禁放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令张某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因为燃放了一挂鞭炮,竟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原来,因为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张某和其他11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实施禁燃禁放以来,多数群众都能够严格遵守规定,但仍有个别人无视规定,心存侥幸,对大气环境带来影响,更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伤害。为此,春节假期未结束,我市强化巡查活动随即展开。我市在春节假期后再次下发通知,各县(市)、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环保的元宵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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