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已经实施多年,今年监管惩处尤其严格。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在春节长假期间,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人被公安部门拘留,29人被罚款。
为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市区和各县(市)均划定了禁燃区,严格禁止在禁燃区内燃放和售卖烟花爆竹。春节期间,虽然绝大多数群众都能严格遵守规定,但仍有极少数人违规燃放。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宣传,组织人员对重点时段开展严格监管,并坚守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对违规燃放售卖者依法惩处。
春节假期,全市共办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5起,其中,违规燃放案件31起,29人被罚款,2人因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被依法拘留,其余14起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5起案件中,封丘县案件和罚款人数最多,分别为12起案件、罚款6人,原阳县、卫辉市、新乡县等其他县(市)、区均有该类案件发生。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春节期间是燃放高峰,目前,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将继续强化监管,继续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违规燃放售卖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