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红旗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案件,并果断将被执行人送进了市拘留所。
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中,红旗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任某某偿还原告刘某某欠款36.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775元。判决生效后,任某某迟迟不肯履行义务,故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任某某总是找出各种借口不予履行。为此,法院依法将任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了他的高消费。任某某本应好好反思一下,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可他却逃到南京了,使得案件办理一度停滞不前。
为尽快将任某某找到,刘某某自告奋勇,凭着他与任某某平日的关系以及对他“朋友圈”的了解,决定去南京。刘某某来到南京后,凭着熟人托熟人、朋
友托朋友,硬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任某某。起初,任某某对他还持有戒备心理,可听了刘某某一番发自肺腑的“表白”后,也就渐渐消除了二人间的“隔阂”。原来,刘某某称,他之所以来到南京,是出于无奈躲债来的。因他在另一起债务纠纷案中,也是以被执行人的身份被起诉。现在二人已是患难兄弟了,理应相互照应、互相关照。说到动情处,刘某某还掉下了几滴眼泪,并慷慨承诺:“算了,我决定撤回对你的起诉。不妨咱俩现在就回新乡,到法院走一下‘程序’。”
任某某听后很受感动,随即便随刘某某从南京回到新乡,来到了红旗区法院。在刘某某的申请下,红旗区法院依法宣布将任某某司法拘留,将他送进了市拘留所。 (陈德亮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