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黄河宾馆清字第10号河南省新乡市黄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宾馆公司)经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解散,并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5日作出(2018)豫07强清字4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18年12月19日作出(2018)豫07强清字4号决定书。
自清算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黄河宾馆公司职工应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通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荣校路5号,河南省新乡市黄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丁满囤,联系电话:13383731185,陈小翠,联系电话:18737338132。
特此通知。
河南省新乡市黄河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