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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镇在黄河滩区迁建过程中,“三代表”制度起到了很好的组织群众作用,特别是由“三代表”选出的迁建理事会,在整个迁建过程中,如群众排队缴纳保证金、房屋工程质量监督、选房搬迁、拆旧复耕等,他们利用熟悉群众的优势,以高度的责任心组织群众排队、维护秩序、解决问题,既减少了党委、政府的工作量,又参与了本村事务的管理,也很好地锻炼了自身的能力,为参与整个乡村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封丘县推行“三代表”制度,也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很好地发挥了组织群众作用。环境卫生整治原来由乡村干部突击打扫,成为少数人的行为,“干部单独干、群众一边看”,虽然乡村干部投入精力很多,但是效果不理想。推行“三代表”制度后,村干部和联户代表共同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使村民成为创建美丽乡村的主体,从而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例如,王村乡小城村在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中,采取集体出资,群众出工,积极参与到村内房屋的改建中,使工程建设得以顺利推进。
(二)宣传群众的制度保障
实行“三代表”制度,让村级决策在公平、合理、有序的规则下运行,村内重
大事务由乡村干部、党员、联户代表共同协商,将群众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又把决策宣传到群众中去,把决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很好起到了宣传群众的作用。
“联户代表”作为承上启下的宣传员,代表群众利益、贴近群众所想,能够将政策用最朴实的语言宣传到每家每户,更容易激起群众的共鸣,确保政策在群众中得到顺利落实。同时,“联户代表”通过定期征集户主代表意见,参加会议表达群众诉求,村“两委”召开代表会议研究问题拿出决策,再让联户代表传达到户主代表,从而迅速形成上下联动的决策机制。
留光镇、黄德镇等乡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为了对贫困户精准识别,他们充分利用联户代表对农户知根知底的优势,让联户代表参与贫困户申报把关工作,对联户代表推荐的贫困户再进行横向比较,对贫困户实现了精准识别,没有出现漏评、错评,群众十分满意。
李庄镇贯台村村民邵珠瑞在搬迁问题上犹豫不决。由于常年在外打零工,家庭人口多,收入少,他向村干部表示不愿搬迁。“百联户代表”邵长学是邵珠瑞家族的长辈,威信很高,他对邵珠瑞反复做思想工作,终于让邵珠瑞认识到黄河
滩区群众迁建既是党的好政策,又是大势所趋,如果不积极配合,将来大家都搬走了,自己一家人很难在滩区生存。到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邵珠瑞最终同意了搬迁。
(三)凝聚群众的制度保障
实行“三代表”制度,把群众中的各类优秀分子组织在一起,在党支部领导下,让他们参政议政,参与民主决策,再通过他们的桥梁作用,把广大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同德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动局面。
李庄镇在黄河滩区迁建中,通过构建“党支部、村委会、党小组、党员、联户代表、迁建理事会”为主体的组织架构,让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到迁建工作中,其中“三代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迁建最难的事,即如何做少数人思想工作上发挥了“三代表”的群体推动力量;在迁建的重大问题上,如新区的选址认定、户型选择、迁建人口标准认定、旧宅丈量方案等,发挥了“三代表”的民主决策力量;在迁建的最细小的问题上,如建筑材料验收、工程质量监督,再细到用什么门窗、用什么卫浴、用什么灯管、用什么合页等方面,发挥“三代表”的监督力量。由于发挥了“三代表”在凝聚群众中的作用,
极大激发迁建群众的积极性,出现了“群众冒雨排队,争相签定搬迁协议”的场面,从而实现了党群一心推动黄河滩区的和谐顺利搬迁。
(四)服务群众的制度保障
封丘县在推行“三代表”制度中起到充分服务群众的作用。一是在收集群众问题上服务群众。发挥联户代表与联系户的相互信任关系,联户代表定期把征询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需要办理的事项汇总上报,由村“两委”进行分类处理。联户代表及时把村内重大决策反馈给所联系的户主代表,从而建立了下情上传、上情下达的快速反应机制,真正实现了服务群众“短平快”“零距离”。二是在维护群众利益中服务群众。凡是涉及群众利益重大问题的解决,必须同联户代表进行民主协商,既吸收联户代表的合理意见,完善决策,又必须让大多数联户代表认可后,方能决策,从而防止了重大决策偏离群众的正确方向,从根本上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在重大事项监督中服务群众。实行联户代表制度要求在解决村内重大问题时,联户代表既参与决策又参与监督,使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做到公道、公平、公正。村内的惠民工程,“干什么、怎么干”都由群众说了算,根据群众的意愿,用心加以解
决。由于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了,道路平整了、环境美化了、生活有保障了、办事不用跑断腿了,群众纷纷点赞。
三、推行“三代表”制度的几点思
考
(一)解决了基层组织的延伸与覆盖问题。过去村内解决重大问题,都是村“两委”干部一商量就决定了,大村十几个人,小村四五个人,决策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意见大。实行“三代表”制度以来,每10户推选产生1名十联户代表,这样大村有100多名的代表,小村也有几十名代表,村民代表参与村内重大事务决策的全过程。这样做不但避免了过去少数人决策的现象,也防止了由于群众代表性不足引起的“小团体”“利益家族化”问题。群众参与度得到提高,村务活动频率明显增多。由于党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向广大群众延伸,从而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大激发了村民活力。
(二)解决了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过去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主要靠党员,近年来,由于外出党员增多、以及党员老龄化问题,仅仅依靠党员密切联系存在短板,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三代表”制度,村级组织形成了“党支部+村委会+党员+百联户代表+
十联户代表+户主代表”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机制。村民中的问题由联户代表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解决;村内重大问题解决时,联户代表站在群众立场上参与决策;重大决策实施时,联户代表协助村干部做群众工作。因此,实行“三代表”制度,有利于村级组织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
(三)解决了基层组织急难险重工作推动难的问题。过去农村工作遇到急难险重问题时,主要靠干部党员推动解决,群众不参与、不配合,导致急难险重问题难以推动。实行“三代表”制度,由于党支部决策符合广大群众意愿、党支部工作得到群众支持,在遇到急难险重工作时,联户代表站在党支部一边帮助解决,起到了独特的推动作用。封丘县黄河滩区迁建的几个乡镇,面对几万群众搬迁的重大难题,他们充分利用“三代表”制度的威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使迁建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城关镇、王村乡发挥联户代表的独特作用,解决了征地拆迁、失地农民保障等问题。因此,在解决急难险重工作时,党组织依靠群众力量、运用群众智慧加以解决,“三代表”制度发挥了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