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明哲)去年以来,市中院积极出台相关规定,加强与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涉黑涉恶案件诉讼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两级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机制,市中院制定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并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助力基层组织建设。在市委政法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中院注重加强与市“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涉黑涉恶案件诉讼机制和信息共享、提前介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重大案件沟通协调等机制,设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法院院长列席检委会制度,有效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案件依法高质量办理。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通过全员培训、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刑事法官审判能力,确保案件质量提升。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