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财政局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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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红旗区财政局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办法》及营商环境等政策要求,明确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职责划分、检查原则、工作要求、检查模式、检查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处理处罚结果及结果运用等内容,详细阐述了监督审查的重点内容,细化了设计名录登记信息、采购文件编制情况、采购方式及流程、评审流程、采购成果等五大类共计25种重点审查的违法违规情形等。

  会议要求,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应该恪守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快捷、维持公开透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即随机择定检查对象,随机安排检查人员,并即时公布检查详情及处理结果;明确监督检查采用分级分类的模式,财政机构依据分类情况,决定各类代理机构的检查频率及数量。

  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二是要以《办法》为最新代理机构监督测评依据,实现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规范性和效率性的统一,切实服务项目的实施需要。三是《办法》正式施行后,要严格执行并依托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规范采购代理抽取工作,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

(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