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检察院
以检察管理为先优化机制增强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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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长垣市检察院切实强化业务工作高质效,坚持目的与手段统一、秩序与效率并重,不断优化检察管理,力求实现法律监督理念、检察管理、监督能力、检务保障“四个现代化”。
一是革新案件分流办理机制。探索推行大轮案机制,使部门之间案件分配更加科学合理。按照市检察院制定的“四大检察”案件繁简分流的指导意见,成立简案组和专业办案组,推动专业化、精准化办案。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自查互查等机制,对200余起案件和300余份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做到员额全覆盖。
二是完善述职考核机制。研究制订三类人员考核办法及奖金分配方案、书记员管理办法等多项队伍管理机制。按照考核方案,对干警在典型案例、信息调研等方面的贡献进行统计并兑现奖励,提升干警工作积极性。召开述职大会,每位干警上台晾晒成绩和不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作为评先晋级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坚持系统思维,实现工作融合、一体履职,制定司法救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刑反向衔接等内部协作机制,对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即时共享。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开展跨部门讨论,选取最优方案。
(宁甲坤师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