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家单位、2名个人在全国
“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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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魏明哲)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我市3家单位、2名个人受到表扬。
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卫辉市委政法委,以及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袁小川、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王海明受到表扬。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要抓手,开启守法普法“法治引擎”,厚植城市法治文化和法治信仰,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市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并在全省首家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年度综合述法考核。制定了《新乡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制度两办法”》,细化9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对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出全面部署,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举行省、市管新任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制作“领导干部谈法治”电视访谈节目等方式,示范引领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为面向群众做好普法工作,我市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依托全市各地380多个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头条号等组成“新乡普法”新媒体矩阵,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满足各类受众多维度、多样化的法律需求。全市持续开展青少年“千校一课”法律思维培育工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为全市1726所中小学校统一配备法治副校长,通过上好“一堂法治课”、宪法晨读、模拟法庭巡回展等法治实践,形成了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