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提醒
避免购买非国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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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艳冰)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10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购买非国标电动自行车。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看标准,商家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二看合格证,须包括型号、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内容,证车要相符。三看3C标识,电动自行车转强制性认证管理,必须有标识、编号、证书。四看脚踏,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骑行装置。五看尺寸,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不超过35cm,高度不超过63.5cm,整车高度不超过110cm,前后轮中心距离不超过125cm,车身宽度不超过45cm,后座衣架宽度不超过17.5cm。六看电能,整车电池电压不超过40V,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时速不超过25km每小时,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如果需要更高的速度或者续航需求,建议选购电动摩托车,持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不要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电池。”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一旦加装电池,极有可能因为输出功率过大导致起火爆燃,危害生命。另外,不要轻信商家解除限速、增加电池可以更快更远的承诺,更不要擅自改装拼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