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现对尚村119地块范围内土地进行征收,涉及征收区域内坟墓须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迁坟范围:荣校路以北、鸿源街以东、新中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南。二、迁坟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征迁范围内的坟墓亲属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尚村村委会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