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检察长 』共护南水北调一渠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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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我市自“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行以来,市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与市河长办常态化合作,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合力,共同守护河湖生态安全。

  2024年5月,市河长办收到水利部交办的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交叉河道问题,称“孟坟河倒虹吸交叉断面上游1000米、下游400米河道内大量树木影响行洪”。南水北调工程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跨流域跨区域引调水工程,承担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等重要功能。切实维护南水北调工程“三个安全”是“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重中之重。

  市河长办立即向辉县市和凤泉区交办问题,督促其按照水利部和省河长办要求,尽快清除孟坟河倒虹吸交叉断面树木。凤泉区迅速组织清除,于5月27日完成了清除任务。但是,辉县市清理进度滞后,问题一直未整改到位。汛期来临,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河道内树木,可能随时影响河道行洪安全,进而危及南水北调工程安全。7月初,市河长办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系市检察院对该问题共同督导,市检察院孟庆峰、市河长办李彤等同志冒着酷暑高温实地查看,听介绍、看现场、查实情,利用无人机进行现场航拍,细查未整改区域,并针对存在问题召开现场会,检察官孟庆峰反复向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释法说理,明确职责,限期整改。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第3号台风“格美”来临之前,河道按要求清理完毕。

  通过“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形成紧密的协作关系,推动解决交叉河道妨碍行洪树木等问题,共护一渠清水,为维护南水北调工程“三个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毛德胜 吕志刚 徐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