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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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带队开展一次检查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天气炎热,电气设备长时间在高温下工作,会导致绝缘材料老化、氧化、劣化,甚至发生热分解。一定要认真做好日常排查,有破损的一定要及时更换......”日前,红旗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受当地职能部门邀请,到基层单位上门开展消防安全指导。

  开展针对性检查指导,增强基层单位隐患自查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是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我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五包一”责任制,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自评自知风险、自查自改隐患,建立社会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按照相关要求,自今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带队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重点场所还要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在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方面,我市将针对一级、二级、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建立健全“五包一”责任制,明确1名行业监管部门干部、1名乡镇街道干部、1名社区(村)工作人员、1名消防人员(或派出所人员)、1名专业人员组成小组,实行网格化包保、实名制管理,将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在线监管。

  在乡镇街道层面,我市将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和“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目标,根据人口数量、经济产业特点、灾害事故特点、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持续推进乡镇街道“一队一中心”提档升级,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隐患督办、宣传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