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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纠纷前 走进矛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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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枫桥式司法所”辉县市洪洲司法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侧记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宋明杰通讯员程鹏文 文/图前言
“人家大老远跑来咱这里收麦,远离家乡的不容易,多体谅一下吧。”5月30日,辉县市司法局洪洲司法所的警调对接专职调解员董志昆和兼职调解员李建功巡逻到新乡庄村时,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
当日,两人例行巡逻时,在该乡新乡庄村看到,几名村民和一名收割机车主在激动地争执着,互不相让。两人赶紧上前了解情况,得知村民发现收割机作业时留在地里的麦子较多,不愿意再按照原来商定的价格支付工钱。而收割机车主辩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大风天气导致的麦子倒伏,与收割机作业方式无关,因此双方发生争执。
两人立即展开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不要因小失大。经过两人苦口婆心地劝说,几名村民主动退让,按原价支付了收割机的工钱。
“麦熟一晌,蚕老一时”,和村民一起忙起来的还有辉县市司法局洪洲司法所的调解员们。他们将作息时间调整为“三夏”时刻,每天天不亮出发,在洪洲乡各个村庄巡逻,直至夜色笼罩赶回司法所,把一天的情况汇总后,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
不仅麦收时如此,“赶在纠纷前,走进矛盾中”一直是洪洲司法所的工作理念。他们秉承“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宗旨,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洪洲扎根发芽、开花结果,成为社会基层治理的一面旗帜。
一
“聆听,对谈,到现场去,主动回应。”记者采访时,说起化解矛盾的诀窍,洪洲司法所所长李莉脱口而出。
“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省“枫桥式司法所”等荣誉接踵而来,和洪洲司法所每一名工作人员、每一名调解员一次次地主动聆听密不可分。
李莉说,唯有聆听,才能真正“听见”那些沉默的声音与故事,“看见”那些真正的想法与渴望,“了解”他们内心深处最真实的需求,解决问题时才能有的放矢。
几天前,作为被申请人的洪洲乡新乡庄村村民赵某给洪洲司法所送来一面锦旗。
今年4月,新乡庄村民王某到洪洲司法所寻求帮助,称赵某自建的简易房占用了他家的地方,要求对方拆除。因农村此类纠纷激化成大矛盾的事件较多,李莉十分重视,随即带领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取证、了解情况。
经多方了解得知,赵某曾租用王某家的房子开办幼儿园,并在王某家墙外搭建了一间简易房作为活动场地,当时,王某未提出异议,赵某也在给付租金时比约定价格多给了一部分钱,两家关系一度非常融洽。因为种种原因,赵某开办的幼儿园关停后,双方的租赁关系也随之解除,而当时搭建的简易房却并未拆除,两家因此产生罅隙,协商未果后找到了司法所。
了解情况后,李莉和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进行调解,劝赵某从经营收益、办园荣誉、招生口碑等方面考虑,主动让步,不要因小失大。他们又劝王某“远亲不如近邻”,看在之前的交情上,给其时间拆除简易房,并要退还赵某之前多给付的房租。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两家人从最初的互不相让转为握手言和,周围邻居对此赞不绝口。该村第一书记刘富山说,原本看起来不可调和的矛盾,到李所长这里都能迎刃而解,真让人佩服!
对此,李莉有自己的感受。她说,虽然这件事看起来有难度,但只要真正俯下身子去听双方的诉求,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他们就能够感受到我们的善意和尊重,从而愿意交换意见,甚至作出让步。
洪洲司法所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是能够到现场调解的,一律去现场调解。这个规定除了让老百姓少跑腿外,还能在现场了解更多的有利消息,对于化解矛盾有着无形的帮助。他们笑称,开着喷有“中国司法”字样的车到现场,对理亏那方是一种“震慑”,而对于吃亏那方来说也是一种“安慰”,这样一来,调解起来更是事半功倍。
据悉,近3年来,该所共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10起,无一起因调处不当激化矛盾纠纷的情况,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
作为辉县市唯一一家“枫桥式司法所”,洪洲司法所在洪洲乡政府驻地有着独立院落,“中国司法”几个大字格外醒目,由此就能看出洪洲乡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
除了300余平方米建筑,该所还在辉县市司法局的支持下,配备了执法车辆、电脑、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等办公设备,以及人民调解等12个功能室。硬件设施完善后,软件成了所长李莉的“心病”。彼时,该所只有辉县市司法局分配的2名政法编制,远远不能满足司法所的日常工作需要。
2022年5月,孙路成到任洪洲乡党委书记。甫一上任,他就公开表示要摘掉洪洲乡“信访大户”的帽子,旗帜鲜明地提出,做好社会基层治理工作是基层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于是,在他的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洪洲司法所工作人员由原来的2名扩充为7名,大大增加了司法所的软实力。经过调查研究,洪洲乡组建了我市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由司法所派员进驻派出所合署办公的“警调对接工作站”,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多项合一。除司法所工作人员外,还有乡政府工作人员、律师、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员等一同办公,一站式解决群众问题。
这个全新的工作模式不仅有效引导了群众解决问题的思路,还最大限度避免了纠纷类警情浪费警力资源的现象。据悉,警调对接工作站获取矛盾纠纷的途径分为3种:一是群众报警。调解员和110民警一起出警,在现场如果判断为纠纷类警情,就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将案件移交,按照调解程序处理;二是利用各村网格管理体系,各村调委会上报以及日常入村走访中摸排到的矛盾,及时采取措施;三是信访转办的调解案件。有一些隐藏比较深的矛盾,如情感纠纷、家庭伦理矛盾等,只能通过村内知情人员获取,他们都能做到及早干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年,他们累计调解公安派出所移交案件87件,占辖区派出所全年接警案件总量的56.3%。该所警调对接“预、排、化”调解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
洪洲乡成立警调对接工作站,就是为了让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事有地方管”。记者了解到,如果案件不属于调解范畴,警调对接工作站还可以免费帮当事人写诉状,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其用正确方式维权。
2023年5月,饶某经人介绍到某企业打工,介绍人每个月会将谈好的工资按时给付饶某。但几个月后,饶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大拇指切掉,造成终身残疾。在主张赔偿过程中,企业认为饶某并未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雇佣关系,且在操作中存在违规行为,不予赔偿。
双方来到洪洲司法所要求调解,但因双方心理预期相差过大,无法调处。一般来说,调解不了的案件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就算结束了,但是,洪洲司法所将工作做到极致,他们不仅引导双方走司法程序,还为符合司法援助条件的饶某申请了援助律师,为其做好写诉状、整理诉讼所需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
对此,饶某十分满意,她说:“无论将来结果如何,我对司法所的感激不会减少一分。”
当有人称赞他们做了许多不属于他们的工作时,李莉说,换位思考,服务为本,是取得群众信任的根本法宝。有了这个“法宝”的加持,警调对接工作站的工作风生水起。据了解,该工作站自2022年10月运营至今,共调处矛盾纠纷178余起,涉案金额近500万元,群众满意度极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
最初,将警调对接工作站放在洪洲派出所,洪洲乡党委班子有着自己的考虑。缘何?孙路成笑道,自然是要借助人民警察的“威慑”作用。
搭好警调对接工作站这个“大舞台”后,在辉县市司法局和洪洲乡党委的支持下,该所从各村退休干部、有志青年、“三好媳妇”等群体中选聘了21名专、兼职调解员充实到村级调委会,实现工作场所独立、标识制度规范上墙、印章文书格式统一,让每个村都有调解“尖兵”,让群众遇到事有地方说、有人管。
每个月,李莉都会召集各村调委会主任召开“月末例会”,集中研判、交流经验,共商化解方案。每个月,法律顾问会现场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2023年,该乡村级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336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的工作目标。
时隔一年半,李莉仍记得那些剑拔弩张的场面。互不相让的话语间充满各方对整个事件的态度,参与调解的每一个人都殚精竭虑,希望能为双方早日和解出力尽心。他们一边普法,一边共情,传递善意,收获尊重,最终圆满收场。
那是2022年冬天,某企业工人在厂区意外死亡,十几名家属认为企业对工人的意外死亡负有责任,就披麻戴孝拉横幅、摆花圈围堵大门讨要说法。彼时,正是疫情严峻时期,为避免因大规模聚集造成人员感染的严重后果,李莉不顾安危,立即带人介入调查。经过两天两夜不眠不休地查证、整理、评估,并在随后调解过程中注重现场普法,情法兼顾,最终将一起看似无法调和的矛盾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说起这个案件,辉县市司法局局长赵盼盼说:“由于当时情况特殊,各级领导十分关注,而双方又聚集了几十人,互不相让,调解起来压力很大。但没想到李莉硬是将这个问题调成了,真不简单!”
这件事后,洪洲司法所及时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制定了针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原则,尤其是对群体性、涉及人员伤亡类的疑难案件的调处办法。他们紧盯化解矛盾的时效性,强化分析研判、部门联动,注重打好“调解+普法”组合拳。
此外,加强“访调对接”,建立预警排查、信息互通、跟踪回访等工作制度,促进人民调解与信访相互衔接、高效运行。在日常接访过程中,他们认真收集来访问题相关信息,属于可调事项的,第一时间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化被动答复为主动调解。去年,该所共化解信访案件26起,阻止群体性上访13次320人,辖区信访量下降56.6%。
推动“诉调对接”,司法所与辖区法庭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法庭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在立案登记前分流至司法所,由司法所组织、督促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会同法庭建立调解员和法官互联名册,发挥法官法律专业优势,加强对调解员调解过程的专业指导,今年以来已成功调处法院委派案件13件。建立司法确认“快速通道”,2023年,共对22起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切实解决社会问题,就需要经年累月的耐心和不断优化。两年来,洪洲乡已经探索出独属于该乡、符合辖区特色的社会基层治理路径,展现了该乡社会基层治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对此,孙路成并不满足。他说,还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紧跟社会发展变化和社会民生建设进程,不断创新举措,创新服务方式,让司法所的工作更广泛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范畴。
于是,在洪洲司法所打造“暖心企业服务台”,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开展“送法进企业、护航促营商”活动,完善“一所六站点”建设,投资2万余元建设远程视频连线系统,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学习汝州市蟒川镇“两长一兵”先进基层治理经验,结合辖区实际,做实网格化,充分发挥模范的榜样作用,明确适合自己治理特色的工作目标。
由于工作出色,洪洲司法所在洪洲乡党委班子面前很有话语权,乡政府的重点工作很多都会听取他们的意见。特别是在成功化解一起多人涉企占地补偿的信访积案后,乡领导信访接待日都会邀请司法所出席,共同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去年,洪洲司法所累计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3条,开展合法性审查72次,切实当好乡镇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
紧抓关键人员,培育“法律明白人”,制作“法律顾问信息公示栏”,参与各村“月末干群联谊会”,入村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建立各村“普法微信群”,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一系列举措下来,洪洲司法所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攀升,辖区内学法用法氛围也日渐浓厚。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在李莉和辖区35名专、兼职调解员的努力下,一个个基层矛盾被及时发现,一件件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得到解决,安居乐业的环境进一步优化,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增强,平安洪洲之基也更加牢固。
功不唐捐。洪洲司法所不断加强党建引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蹚出一条具有洪洲特色的“枫桥之路”。他们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为民理念,用“滴水穿石”的工作韧性赢得百姓赞誉。目前,该地矛盾调解成功率100%,社会治安稳定,经济有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机器轰鸣,忙碌乡村中,袅袅炊烟诉说着宁静;车水马龙,万家灯火中,一饭一蔬传递着温馨,一幅和美画卷次递展开,平安洪洲正以群众可观、可感、可触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