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督查办

开展新《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艳冰 通讯员 吕爱民)“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发人深省、令人震撼,作为一名刚到督查办工作的人员,我深刻感受到,督查干部时时刻刻代表市委市政府形象,必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切实把先锋形象树起来,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心上。”在警示教育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督查办新入职干部姚志茹深有感触地说。3月12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在大家心中栽下“廉洁”树、育上“廉洁”苗。

  新《条例》印发后,市委市政府督查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3月定为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月,组织开展印发一本小册子、上一堂专题党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举办一次书法展评等“八个一”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以严实的作风、过硬的素质、拼搏的干劲,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着力打造永不生锈的督查“利剑”。

  市委市政府督查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新《条例》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新官不理旧账、不敢斗争临阵退缩、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多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是督查机关依法履责、开展督查的‘尚方宝剑’,督查干部必须先行一步,结合实际学好、用好新《条例》,督帮一体、靶向施策,全力推进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高效完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