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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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在全市大气综合指数、综合指数变化率排名中,延津县分别获得第二名和第一名的好成绩,全县生态环境工作整体向好发展。
综合施策,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一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断推动生态环保基础建设。一是推进生态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以“污水管网+大三格”为主,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争取中央资金1932万元建成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湿地,目前正在调试运行。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进入国家生态环境部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到位3496万元,地方专项债已到位40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中水回用管道和土方开挖。二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制定行业夏季重点时段实施差异化管控清单,围绕废气收集率、设施运行率、设施去除率、联网及运行等情况,对77家企业精准开展监督帮扶检查,督促和帮扶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共帮扶指导企业136家次。与4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目前,4家企业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工作。三是强化日常巡查整治工作。对县城范围内的空气站点、各河流监测点、土壤污染隐患区域等进行常态化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扎实开展裸露土石方工地检查和重点道路扬尘整治活动,巩固了全县降尘抑土工作成效。
科学防治,深入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拓展新技术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面,高质高效推动问题整改。一是协调专家出谋划策。聘请专业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团队,全面跟踪分析空气质量状况和各项污染物特征,探索切实可行、精准高效的科学管理机制。二是发挥科技监测作用。在河流关键点位安装5套河流水质自动监测设备,通过专业数据分析,结合监测结果,对浓度高值点河流开展重点溯源排查。坚持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持续打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现象。三是利用科技创新监管。新建2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联合第三方利用自有加载法对车辆尾气排放达标等情况,现场进行检测。
执法宣教,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着力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驾护航。一是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坚持罚教结合,把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上门解困等柔性执法手段全面融入到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监督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稳定达标。二是畅通各级举报渠道。借助各级网络监督平台,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三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结合2023年“大美延津”群众文化活动暨世界环境日专场主题晚会、“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保护环境、低碳生活的重要意义,号召群众共同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李军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