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选首批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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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高峰)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我市等25个城市、山西省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工作安排,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最终确定了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组织指导有关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我市高度重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此前,我市在印发的《新乡市建设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在水泥等重点行业推动碳达峰,示范引领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