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我市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名人民调解员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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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世彬)10月10日,记者了解到,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司法部近日决定授予全国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我市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名人民调解员上榜。

  我市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的是获嘉县照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4名调解员分别是陆燕(新乡市红旗区东街街道大东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佩山(辉县市北云门镇前卓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勇(封丘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继峰(延津县塔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据了解,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新乡、法治新乡建设大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4321”工作模式,指导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联调联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18338件,调解成功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