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所合作助力法学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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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校所合作,日前,新乡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松梅赴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博苑律所)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工作,并为博苑律所成为新乡工程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挂牌(如图)。

  博苑律所主任汪梅霞对刘松梅的到来表示欢迎,介绍了博苑律所的基本情况、特色建设,并对新乡工程学院在培养法律人才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刘松梅详细介绍了新乡工程学院的历史以及目前文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并期待实习基地建立后,博苑律所能为文法学院学子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平台,学院也将为博苑律所提供更加优质的高校资源,为博苑律所的良好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撑。随后,全体人员共同为新乡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此次签约合作既增进了博苑律所和高校间的良性互动,也有利于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有机结合,博苑律所也将充分发挥实践教育基地作用,为学生的实践教育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平台。

  (高乾坤张珂瑜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