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府院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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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延津县践行“二马”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政府、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平台,各工作专班之间、专班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之间就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县法院进行双向沟通,建立问题台账,运用“闭环思维”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行政复议流程、文书、联系方式等,设立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探索行政调解制度,将“案前协调、案中调解、案后疏导”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行政程序中。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持续强化执法单位内部自我监督意识,压实内设法治部门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促进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相互衔接,探索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
四是府院联动推动案件实质解决。运用领导+骨干负责制,高位推进金融纠纷化解。上半年,共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592件,申请执行金额1.52亿元,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善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并限制高消费281次,快速执结469件。建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推进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确保破产案件高效平稳推进。
(韩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