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完成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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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海玲)7月22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8个巡察组完成对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贸促会、新乡白鹭投资集团、封丘县留光镇、红旗区洪门镇的巡察进驻。

  各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向被巡察单位通报有关工作安排,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契机,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圆满完成本次巡察任务。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有效推动解决问题,着力增强巡察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本轮巡察时间50天左右,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巡察组设置了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征求意见箱,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被巡察地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