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家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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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超)近日,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评选工作落下帷幕,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商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新乡运用车间客运机车队,我市这三家集体被评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

  青年文明号活动设立于1994年,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22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近年来,团市委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各创建集体广泛组建团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队,引领团员青年在青年文明号的旗帜下比学赶超、共同拼搏、团结奋斗,并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社会实践当中去,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国家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据悉,团市委将继续组织各级团组织扎实开展好各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和评选工作,不断提升青年文明号的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