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延津林场严控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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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延津林场党组为保护林场土地资源,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被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保持国有林场土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在延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参与下,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完善林场资产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制订方案,严肃纪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强力推进不规范合同清理工作。
工作中,他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依法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两年来,该林场通过法律途径终止合同、收回国有土地5115亩,投资300万元建设办公楼3500平方米,胜诉收回资金213万元,不仅挽回了流失的国有资产1180万元,而且有力震慑了不遵守林业法律法规、不依法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切实提高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实效。目前,此项工作仍在稳步推进中。
(翟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