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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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宗斌)6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瑞霞、武胜军、郑援越、刘勇、翟洪凯、牛晓辉,秘书长范士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窦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列席会议。

  会议初次审议了《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研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旅游产业复苏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王乐新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论证调研,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前谋划,提高标准,完善“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定,健全完善报告制度,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大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要全面优化科技研发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制定人才激励措施,大力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度融合。要加强对景区、民宿等市场主体的指导帮扶,深度挖掘牧野文化,指导文旅企业举办宣传推介活动。要最大程度实现执行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司法活动的监督。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新岗位上展现新担当、彰显新作为,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