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检察院

传导培训促交流 分享心得共提升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及省、市检察院关于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行传导式培训,将“学员即教员”的培训模式落到实处,近日,辉县市检察院举行传导式培训分享交流会。此次培训由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妤负责讲解,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

  王妤根据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业务同堂培训班”所学内容精心制作了课件,结合个人学习感悟和工作实践,围绕抢劫罪专题问题研究、刑事证据审查的基本规则、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方法以及出庭公诉的规范化路径等内容进行讲解,并通过具体的案例实训,从司法理念、实体程序、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进行了分享交流,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刑事检察理论和实务基础。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形式十分新颖,由身边人讲学更有代入感,更容易吸收、提炼知识,而且讲授的都是实用性很强、应用度很高的知识,很是“解渴”,希望以后能多多举行这样的传导式培训。

  下一步,辉县市检察院将坚持把传导式培训作为提升全院干警素质的长效机制,以讲促学、以讲促评,充分发挥院领导、业务骨干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进一步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步伐,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水平。

(裴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