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新乡分行

防范非法集资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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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熟记一条定义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或集体筹措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活动。

  (二)知晓七类形式非法集资常以“旅居养老、投资理财、虚拟货币、私募发债、网络借贷、融资租赁”等形式出现,实质是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高息集资的本质。

  (三)明辨四种手法不法分子往往假借“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利用亲情诱骗、虚假宣传造势”四种手法进行非法集资。

  (四)提高三个意识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五)如遇以下几种集资情况的,请公众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任韵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