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法院『三三四 』大调解绘就基层治理新图景

2025年03月26日

辉县市综治中心建成

西平罗法庭调解案件现场

西平罗法庭法官勘验现场

高庄法庭法官送法进乡村

丁艳冰 文 周亚如 图

  近年来,辉县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大治理格局,助推辉县市委建立“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联调化解纠纷、联动防范风险、联建实现善治”的基层治理模式。

  2024年,辉县市人民法院新收审判类案件11663件,同比下降6.4%,截止到2025年2月份,新收审判类案件3232件,同比下降10.89%。该院以多元高效化解新模式切实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交出了一份“事了人和”的亮眼答卷。创新机制 标注调解新高度

  “三三四”大调解,即通过推进基层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构建县、乡、村“三级互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访调、警调、诉调、检调“四元驱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化解一件、解决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辉县市人民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助推辉县市委建立“三三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建立分类研判、等级评估、逐级化解运行机制,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一起涉11名农民工讨薪案件中,薄壁法庭积极贯彻落实“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机制,法官与基层矛调中心工作人员5次前往被告家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力,将“烦薪事”变为“定心丸”。

  不断创新,贴合时代需求,辉县市人民法院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从诉前引导、立案前委派分流到延伸调解指导、优化司法确认流程,建立一整套工作机制,并与辖区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精准对接,分流诉前调解案件,“双向奔赴”将案件化解在诉前。

  辉县市人民法院在7个人民法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法庭,解决法庭诉调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法庭在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下,发挥调解平台作用,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活动,邀请综治、司法、公安、村(社区)委会等49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调解平台,实现调解资源下沉、纠纷“一站式”调处。

  “联调化解纠纷、联动防范风险、联建实现善治”的基层治理模式,不仅实现了新收案件大幅下降,而且在诉前、诉中化解了一大批“疑难杂症”。去年以来,辉县市人民法院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8120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0.91%,较去年同期上升8.03%。

  “我们注重依据‘三三四’大调解模式,做实基础、做强基层,努力发挥人民法庭定分止争的司法功能,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辉县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程淑芳说。

筑牢根基 打造调解新格局

  辉县市人民法院薄壁人民法庭庭长刘东升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基层调解组织存在调解成功率较低、个别村干部重视不够等现象,还有许多调解员反映,虽然积累了一些调解心得,但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在调解婚姻家庭类、民间借贷类案件时有心无力、无处下手。

  鉴于这种情况,刘东升与辖区两个乡镇司法所联系商定,在辖区开展“三三四”大调解工作培训会。

  培训当天,辖区调解员及下辖行政村干部悉数到场,大家如赶“法治大集”。刘东升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调处常见纠纷时的注意事项,增强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的思想意识,在基层工作中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堂培训课如甘霖滋润心田,让调解员“心中有谱,手上有招”,将矛盾纠纷化解做实做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发挥好人民调解的作用,让“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地生根。

  为提升调解员的素养,提高调解成功率,该院修订了《特邀调解员考核方案》,将自动履行率纳入考核范围,实现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持续落实调解员下基层机制,与法官合力打通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

  全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辉县市人民法院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即“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筑牢基层治理根基。该院又结合实际把解纷资源“引进来”,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前纠纷解决合力。

  “事有人管、理有人评,管得及时、调得有效,才能最大程度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少,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辉县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浩鹏说。

多元赋能 焕发调解新活力

  一起因彩礼问题引发的纠纷,让相恋5年的恋人一度反目,而法院的正确研判加专业的调解,又让二人再次携手,成就了一段佳话。

  去年7月,在媒人的见证下,赵某给张某6万元作为部分彩礼,后二人因剩余彩礼的给付时间产生矛盾,张某逐渐疏远赵某并最终向其提出分手。因张某不同意返还彩礼钱,赵某便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经过分析研判,认为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便将案件分流至辉县市矛盾调解中心先行调解。矛调中心根据此案属性将其交付至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员为双方进行心理剖析,引导他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对方。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和专业的心理疏导下,双方均意识到自身问题所在,赵某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二人选择重归于好。

  “离婚案件是人民法庭受理较多的案件类型,处理不好易转化为刑事案件,在诉调对接机制下,让案件回溯到发生地进行调解,调解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现案结事了,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办案法官颇有感触地说。

  孟庄人民法庭庭长范运霞介绍,通过“三三四”大调解工作机制,“法庭﹢”的调解合力更强了,解纷“朋友圈”更多了,诉调对接更流畅了......

  科技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能够充分弥补纠纷信息孤岛、调解效率不高等问题。为破解异地调解难题,辉县法院引入线上调解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互联网+”在矛盾纠纷化解中事半功倍的作用,为新时期调解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2024年7月,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辉县市人民法院依据“三三四”大调解机制相关要求,将该案分流委派到西平罗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员经过多次交流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于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不在辉县市,无法直接面对面签署协议,调解员借助人民调解平台,指导双方当事人使用线上平台进行签字确认。随后,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程序,该调解协议获得司法确认。

  “互联网+调解”如神兵利器,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互联网+预防”更是如春风细雨,随时随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民素质,促推社会治理。去年以来,辉县市人民法院精选176个各种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普法案例,通过新媒体账号进行发布,阅读量超20万次,达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此外,辉县市人民法院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堵制度漏洞、补治理短板,共制发司法建议12份,反馈率100%。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向市住建局发出司法建议,并积极跟踪问效,得到积极反馈,推动物业服务“提档升级”。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辉县市人民法院以“三三四”大调解为笔,绘就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图景。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机制创新,将‘三三四’大调解模式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相融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末端处置’向‘前端治理’转变,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辉县、法治辉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辉县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志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