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兴安置区项目的正常施工,维护拆迁群众的正常利益,凡在经五路以东、高新东路以南、东三干渠以西、刘堤村生产路以北和兴安置区范围内的坟墓需在2022年10月30日前全部迁出。
一、涉及高新区刘堤村村民的坟墓,请携带身份证到关堤乡刘堤村村委会办理迁坟补偿登记。
二、涉及其他城市居民或其他村民的坟墓,请携带身份证和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到关堤乡人民政府办理迁坟补偿登记。
2022年10月30日后仍未迁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3-5761816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堤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