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冯法官,为了俺公司的案件,您前前后后调解了这么多次,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企业的利益,真是太感谢您了!” 近日,获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节省鉴定费用5万余元。
2021年9月,原告河南某包装材料公司与被告河间市某机械附件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其加工安装20余万元的镀锌钢地板。施工结束后,原告按约支付了货款。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镀锌钢地板多处翘起、开裂,经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2022年7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拆除镀锌钢地板、退回货款。
受疫情影响,两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均不乐观。庭审前,该院法官冯芝娟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因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7月底,为方便企业诉讼,冯芝娟通过“云庭审”系统进行了开庭审理。原告当庭申请鉴定。
考虑到该项目鉴定费就要5万余元,为节省这笔费用,在庭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冯芝娟又多次与双方沟通,仅电话调解就达百余次。双方被冯芝娟的诚意所感动,最终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法院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