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人民检察院 杨新平
优化营商环境,是顺应经济发展对营商环境要求日趋严格形势的应激反应,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吸引投资、筑牢投资者信心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需要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延伸服务触角,从做好每一个环节、办好每一个案件入手,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理念和能力
一是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司法办案中,秉持能动精准保护理念、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权益双向保护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红旗区市场经济活力充分迸发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以能力建设拓展规范执法深度。注重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向教育培训要实践要求。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和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改进教育培训方式,突出业务实训,开展案例式、研讨式教学,推广“自助式”学习模式,开展检察官、法官、侦查员同堂培训活动,着力培养一批优秀检察官、优秀书记员和优秀办案团队,提高检察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
二、进一步补正法律监督短板弱项
一是在办案中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办理各类涉企案件,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强化涉企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和防止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落实好高检院“五号检察建议”,合力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加大对涉企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注重深挖虚假诉讼背后的审判执行人员违法。健全涉企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申请监督权,涉企案件逐案登记造册、审查梳理,依法纠正涉企错案。
二是推动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提质增效。开展涉企民事执行案件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监督,强化执行监督质效。推进涉企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重点监督招商引资、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涉企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守信践诺、优化行政审批、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强案件评查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衔接配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办理程序,依法严惩侵害市场主体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保全等执法司法措施,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营造安商、护商的良好法治氛围。持续抓好河南省检察院2020年1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助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赃挽损工作,注重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努力实现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
三、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举措
一是完善服务保障联动机制。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对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对涉企案件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机制优先办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涉企案件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要求,推行涉企案件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促进公正规范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让信息和数据多跑路,市场主体和群众少跑腿。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保证所有案件均上线规范运行,强化案件流程监控,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和检察宣传。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要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与企业家、小微企业沟通联系,凝聚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共识。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注重听取行业监管部门、工商联、商会的意见,为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提供靶向服务。深入宣传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将工作成果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专题报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