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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郝贵昌同志辞去市政协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2月15日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秘书长郝贵昌同志辞去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