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
      

声 明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国道107以南、规划东环路以西、规划贺堤南路以北和海·和悦府1号楼商铺与住宅和9号楼住宅:1号楼商铺分别为铺04、铺05、铺08、铺09、铺10、铺11;1号楼住宅分别为1-1-1201、1-1-1202、1-2-2201、1-1-1301、1-1-1302、1-2-2301、1-1-1401、1-1-1402、1-2-2401、1-2-2402、1-1-1502、1-2-2501;9号楼住宅分别为9-1-1201、9-1-1202、9-1-1302、9-1-1401、9-1-1402、9-1-1502,共计6套商铺,18套住宅,以在建工程的形式,抵押给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最高额贷款贰佰陆拾万元。

特此声明

河南和海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