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联达纱线有限公司、新乡联达华中电源有限公司、新乡市鑫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张秋林、马艳芳、张运生、赵晓丽:
根据债权转让方河南省博济光明医药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人河南省华夏神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方将依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104)新中民金字第123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的全部债权、违约金、诉讼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法转让给河南省华夏神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请你从公告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偿还债务。
特此公告。
债权受让人联系方式: 0373-570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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