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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 星期

三少年结伙偷电瓶只为筹钱打游戏


本报讯为了上网玩游戏,3名少年竟然想出偷电动车电瓶,用销赃后的钱来支付上网游戏费用的办法。近日,新乡县两名少年半夜到小区偷电动车电瓶,被群众发现后报警,经警方询问,这两名少年是在网吧结识后为筹钱上网打游戏结伙作案,民警展开调查后,顺藤摸瓜,抓获了另一名偷窃电瓶的少年。

7月19日凌晨3时,新乡县公安局小冀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群众在小冀镇某小区抓住一名小偷,立即赴现场出警。

小冀派出所副所长樊韩坡、民警李宏山、辅警段震等人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群众围着一名脸庞稚嫩的少年。经询问,该少年姓段,家住小冀镇,今年17岁,自称只是到小区内偷了点儿摩托车汽油。

民警立即对现场周围进行勘验,并发动群众查看自家的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是否丢失。数分钟后,该小区住户张某发现自家停放在过道的电动车的电瓶以及其相邻的一辆电动车电瓶被盗。

与此同时,在周围进行勘查的民警发现小区门口路沿石外侧有一只黑色双肩包,包内装有4块电瓶。民警分析,包内4块电瓶大约二三十公斤重,一人实施盗窃电瓶的难度很大,应该有同伙共同作案。在证据面前,段某承认了伙同七里营镇夏庄村李某当天在该小区盗窃电瓶的违法事实。

为了尽快抓获李某,民警立即前往李某居住的小区,但李某并未在家中。此时是凌晨4时,根据段某描述,李某年龄较小,民警分析李某作案后外逃的可能性不大。民警关闭警灯,沿青龙路进行查找,终于在青龙路某加油站发现一可疑少年,经段某辨认,正是伙同其偷电瓶的李某,随即将其抓获。

经询问,李某、段某交代了当日凌晨共同在某小区盗窃电动车电瓶的事实。经过民警的教育,李某交代自己于7月18日在该小区盗窃电瓶,并到七里营镇某村电动车修理店销赃。

为挽回群众损失,第二天,民警赶往七里营镇某村电动车修理店追查赃物。该修理店老板自述卖电瓶时两个小男孩来的,卖电瓶钱是通过微信转账给其中一个微信名叫“志”的男孩。这与李某供认的独自销赃不符,民警从李某手机微信上查找到一微信名叫“志”的好友。在证据面前,李某只好交代了自己于7月18日伙同七里营镇八柳树村王某盗窃电瓶的违法事实。

目前,段某(男,17岁,新乡县人)已被新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由于李某(男,15岁,新乡县人)、王某(男,14岁,新乡县人)年龄较小,警方依法给予两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行政处罚,并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暑假期间,未成年学生出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聚堆儿消费,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如果没有引导监督,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请广大学生家长履行好责任义务,莫让孩子误入歧途。

(单积盛段智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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