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27日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获悉,某商家因出售知名假冒化妆品被京东商城下架、撤店,商家将京东商城平台运营商京东公司起诉至法院,随后京东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该商家支付违约金。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对具有明显恶意的违约行为应当加重违约责任。本案中,该商家的售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平台规则、法律法规和基本商业伦理的恶意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为维护平台商誉和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平台需要付出较大治理成本。综上,法院一审判定售假商家向京东公司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商家与京东公司均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悉,本案是北京法院首例对商家网上售假判处惩罚性违约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