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丰庄镇王洪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延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兑付工作组负责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具体安排如下:
联系电话:0373—7708339登记地点:丰庄镇政府院内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集资合同(集资票据、单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因,确需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的农村商业储蓄银行储蓄卡(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范围
在丰庄镇王洪婷处进行集资的群众。望参与人互相转告,配合做好信息核实登记工作,逾期未登记的,后果自负。
延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资产处置兑付工作组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