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实施2012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4】527号)要求,需征收丰乐里村新中大道以东、前进东路以北、规划师大北路以南、规划新四街支路以西范围内198.447亩土地。根据征收工作需要,请范围内的坟主亲属从即日起到2019年3月15日前到丰乐里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望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13782563283(丰乐里村)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牧野区199项目征收拆迁指挥部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