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卫彬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建立“134”工作机制,以法治建设高质量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循法而行,坚持“一个理念”统推进
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领全域发展。实施《新乡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各方面全过程,与法治新乡建设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建设“一中心一轴五地六园”法治核心区,建立“党建+法治”“法律监督员+村规民约”法治护农兴农新机制,开展“十百千”法治示范村行动计划,培育基层法治建设“带头人”723名、“法律明白人”2.5万名,辐射、带动周边16个乡镇326个村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与法同行,优化“三个供给”强服务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作用发挥。一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在沿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优先受理、审查、指派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60件,开展黄河流域企业“法治体检”203次,提出法律建议215条;实施法治保障中原农谷十项措施,成立中原农谷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我省重大战略提供精准法治服务。二是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供给。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和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千千解”“432工作法”等特色调解品牌为带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万件。三是优化法治文化品牌供给。聚焦黄河法治文化品牌创建,以“封丘黄河曹岗险工”省级法治文化基地为代表,打造沿黄法治文化普法实体阵地68个,创作了《老村里的新故事》等70多个主题突出、影响广泛的黄河法治文化作品,有效提升了沿黄法治文化建设内涵。
三、依法而治,聚力“四个领域”促发展
将法治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纳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一是坚持“小切口”立法。聚焦引黄沉沙、河道清障、河道采砂等突出问题,先后制定《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等6部法律,为提升河道综合效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着力“立体化”执法。开展城建、环境资源等6个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整治黄河“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352个;深化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清理河道16.7公里;建立跨界河流协作机制,修复流失面积35.3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1967.73万元;运用“遥感+巡查”双监管模式,完成水利部图斑复核611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图斑销号100%。三是推行“河长+”司法协作。强化司法协作,黄河流域(河南段)第三巡回审判法庭落户封丘县曹岗乡。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的无缝衔接,办理案件15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周边地市签订《跨界河流协作机制》,开展黄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46件,立案查处案件17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起。原阳县整治黄河河道内非法挖筑坑塘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四是构建“多元化”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融入执法活动全过程。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宣传活动300余场次,覆盖沿黄4个县(市)16个乡镇;建设黄河沿线宪法、民法典主题公园6个,法治一条街18个。
今后,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以“四高四争先”为引领,汇聚合力,多元共治,为母亲河永续发展贡献新乡力量。
(作者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